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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来了→
2022/8/10 10:14:00  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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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大理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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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对标《云南省州(市)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方向,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力争3年实现新的提升并进入云南省一流水平。


2022年目标——补齐短板弱项。对照《云南省州(市)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找准自身差距,梳理存在问题,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指标优化提升方案和《大理州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开办企业、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纳税、知识产权、招标投标、政务服务8个指标在省级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进入前6。


2023年目标——指标全面提升。结合2022年省对州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进行二次对标,紧扣突出问题,深入组织开展专项整改,通过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促进全州营商环境的全面提升,各项指标在省级营商环境评价中保持全省前列。


2024年目标——不断巩固优化。全面强化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的固化,着力实现全州营商环境的全面整体提升及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各项指标在省级营商环境评价中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参加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成绩在“良好”以上、力争“优秀”。


二、主要任务


(一)市场环境提升行动


1. 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探索推进“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一照多址”改革,实现市场主体可以登记一个或者多个经营场所。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政策措施。不断提高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企业数增长率。2022—2024年,每年均完成省下达大理州的市场主体培育目标任务。


2. 提升企业开办和简易注销效率。依托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整合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各类开办企业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实现线上并联审批“一窗通”。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运用,探索实现“办”、“取”同步网上完成,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无介质、零跑动办理。推行企业住所承诺制、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2022—2024年,全州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等开办企业环节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办结,将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


3. 优化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审批阶段“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推进“多测合一”改革,分阶段整合测绘测量事项,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探索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全承诺、拿地即开工”。在各类开发区全面组织开展区域评估工作。优化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2022—2024年,全州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50个工作日并持续压减时间。


4. 加强获得用电用水用气服务。优化用电服务,压减用电报装时间,减少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政企协同建设办电信息共享平台,供电企业可在线获取和验证营业执照、身份证件、不动产登记证等用电报装信息,实现居民用户“刷脸办电”、企业用户“一证办电”和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办”。2022—2024年,全州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并持续压减时间,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客户的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22个、32个工作日以内。


优化用水、用气服务,加快政企协同用水用气平台建设,推进“网络化、一体化、智能化”业务咨询办理,实行外线接入工程施工集中勘测、联合审批,进一步压缩时间和降低成本。2022—2024年,全州市场主体用户用水、用气报装时间分别压缩至8个和8个、5个和6个、3个和4个工作日以内。


5. 提升项目要素保障水平。加强基础设施、用地、融资、用能等要素服务保障。支持工业用地实行“标准地”供应,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先试先行、探索开展“标准地”改革,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对其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企业利用自有的存量和闲置土地、厂房、仓库等改造升级传统工业及兴办先进制造、生产性及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的,实行按照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2022—2024年,全州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优先保障。


6. 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开通不动产登记线上缴费服务,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并行办理。全面实现各级不动产登记中心进驻相应的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实行不动产登记和水电气过户同步办理,探索建立户口迁移联动办理机制。推广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2022—2024年,全州不动产登记便利度达到全省标杆城市水平并持续提升。


7.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推进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推行主要税种纳税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100%网上办理,动态更新业务操作规范和办税指南。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缴费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2022—2024年,全州市场主体纳税时间持续压减。


8. 提升获得信贷质效。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民营小微企业,提高中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和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推广应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用好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引导融资担保公司聚焦支小支农业务。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依托“金服云”、“信易贷”等金融数据平台,巩固完善“银税互动”成果,创新金融科技产品。2022—2024年,全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


9. 提升招标投标透明度。持续进行制度清理,破除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制度,动态更新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持续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整合共享,严格执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大力推行在线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加强招标投标全链条监管,做好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工作。2022—2024年,全州在线开标率保持在95%以上。


10. 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动态更新并公布政府采购制度文件目录清单。全面公开政府采购意向,推动政府采购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共享。探索采购合同预付款制度,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严格执行电子卖场交易规则。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率。2022—2024年,全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分别达70%、80%、90%以上。


11. 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强化公共资源信息公开,加快推进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异议澄清补正、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加快推进《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覆盖,实现“应进必进”。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监管,全面提升监管效能。2022—2024年,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率保持在95%以上。


12.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持续推进通关提速降费改革,推广关税保证保险、自报自缴、汇总征税、电子支付以及出口退税在线申办,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推进海关、税务、银行等多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提供全程可跟踪物流信息服务及电子支付、外汇结算、信用保险等金融集成服务。不断优化进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实现无纸化出口退税申报覆盖所有地域和所有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良好的一类、二类出口企业。优化海关查验作业模式,简化通关流程,精简单证及证明材料,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2022—2024年,不断压缩全州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


13. 提升交通与物流便利度。加快大理综合交通枢纽和铁路专用线建设,推进公铁联运方式发展。建立公平开放、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综合交通运输市场体系。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持续推动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发展应用。2022—2024年,全州交通物流成本持续降低。


(二)创新环境提升行动


14. 加大企业人才引育和服务力度。聚焦重点产业链和“链主”企业发展需求,定期发布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依托苍洱人才“霞光计划”人才招募工作,引进各类人才。支持院校、科研院所与园区、企业联合办学自主培养人才,鼓励企业积极引育人才。充分发挥“校地合作”、“滇沪合作”的优势,加强专家服务项目实施力度,切实提升人才创新能力。加大“三支一扶”人员招募、“特岗教师”招聘、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生和公费师范生培养力度,及时充实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监测平台建设,提高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2022—2024年,每年均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15. 提升创新创业活力。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降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设立并推广“人才贷”、“成果贷”、“研发贷”等科技金融产品,提升科技金融服务和创新创业孵化能力。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对大理、祥云等县(市)全覆盖,对省级院校全覆盖,对省级重点园区全覆盖,对大学生、农民工、返乡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全覆盖。围绕重点领域组建一批技术创新中心,引领带动重点产业和区域创新发展。2022—2024年,全州高新技术企业净增数分别达16家、12家、13家以上。


16. 大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5个省级及以上园区建设和全州集中建园,推进州级产业聚集区设立,努力将园区打造成为全州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全州经济增长极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强园区融资平台建设,推进园区企业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深化园区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园区服务质量和效率。2022—2024年,全州园区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


(三)政务环境提升行动


17.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构建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2年分级公布州、县(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根据省级部署,推进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2024年全面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州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18. 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便利度。配合省级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各部门业务系统对接打通,实现“一次登录、全州通办”。配合省级打造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移动端总门户,推动政务事项实现“掌上办”。配合省级建设全省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中心,推进政务服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有序流通和共享。加快推动电子证照、电子证明、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推广应用和互通互认,推动电子凭证在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全覆盖。2022—2024年,全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分别达97%和70%、98%和80%、99%和85%以上。


19.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统一全州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名称和标识,实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全部纳入同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加快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建设,配合省级建设云南“政务服务地图”,打造城镇、园区“15分钟办事圈”。探索“受办分离”改革,全面落实帮办代办、延时服务、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优化服务措施,推动更多事项当场办结。2022年完成进度滞后的漾濞、祥云、宾川、南涧、永平、洱源、鹤庆等7个县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场所建设。2023年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2024年建成政务服务“15分钟办事圈”。


20.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完善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线下专窗建设,有效满足市场主体异地办事需求。加大“省内通办”工作力度,健全完善业务协同机制,实行“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服务,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省内通办”。2022年实现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2023年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2024年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水平。


21. 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从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角度出发,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推动关联性强、办理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2022年配合省级梳理公布集成化办理事项清单。2023年分批次推出企业和个人集成化办理事项。2024年实现高频事项集成化办理全覆盖。


22.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全面对接,确保服务窗口和渠道全覆盖,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探索推广“好差评”非现场评价,引导企业和群众参与线上评价或离场评价。健全“差评”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推进以评促改、以评优服。2022—2024年,全州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好评率和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分别达97%和100%、98%和100%、99%和100%。


(四)法治环境提升行动


23. 完善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定期清理和废止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制度,确保行政行为符合公平竞争和法律法规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其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列入“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加强普法宣传和培训。2022年开展营商环境法治化专题调研。2023年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持续推进。


24. 提升监管执法水平。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制定职责明确、边界清晰、标准统一的监管清单,实现信息共享、联合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建筑工程、交通、煤炭、应急、特种设备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依托“互联网十监管”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全过程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执行各领域监管免罚清单。2022年健全完善联合监管。2023年重点完善智慧监管。2024年实现州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监管全覆盖。


25. 提高执行合同效率。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多种立案服务方式,优化网上立案制度,畅通立案渠道。大力推行诉前调解、繁简分流、速裁快审等工作,提高审判效率。完善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加强执行联动合作。完善送达地址确认制度,推行电子送达和委托送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继续强化与政府部门、行业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2022—2024年,全州合同案件审理天数一审原则上不超过180天、二审原则上不超过90天。


26.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保护投资者宣传教育,引导投资者通过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选择更加便捷有效的救济渠道,降低维权成本。提升纠纷化解服务能力,开展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指导辖区行业协会、市场主体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传证券期货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推动辖区调解组织积极为投资者提供纠纷调解服务。2022—2024年,纠纷多元化解能力持续提升。


27.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落实好《2022年大理州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大理州“打假护牌”行动方案》,完善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依托中国(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构建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加快大理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认真开展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司法审判和行政调处在线诉调工作。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作。2022—2024年,全州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持续提高。


28. 提高企业破产办理便利度。完善企业破产府院协调联动机制,推进破产案件协同办理。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推进执行转破产,推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探索开展破产预重整机制建设,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推动企业再生。2022—2024年,全州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破产案件180天内审结并持续压减时间。


29. 建立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定期对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建立通报批评机制,定期发布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偿率排序情况。探索实施惩戒措施,对新增拖欠严重、处理企业投诉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启动追责问责。2022年持续推进清理拖欠工作。2023年开展清理拖欠工作专项检查。2024年开展清理拖欠工作“回头看”。


30. 加强涉企法律服务工作。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创新法律服务产品,提升涉企法律援助水平。加强商会调解工作,推进商会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优化公证服务,加强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公证服务。搭建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平台,加强跨境法律服务协作。2022年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2023年建立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2024年形成解决多元纠纷综合联动制度。


(五)人文环境提升行动


31. 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等工作机制,加强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推行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全程服务保障工作机制,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门服务窗口,提供协同、高效、便捷的全流程审批服务。认真落实《云南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2022—2024年,全州政商亲近度、政府诚信度、政策透明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逐年提高。


32. 打造宜居宜业良好环境。强化教育保障服务,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保障机制,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就近入学。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子女就学教育优待政策。2022—2024年,全州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比例不低于85%并持续提升。


强化医疗卫生服务,加大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力度,为外来务工人员就医提供更多便利。2022—2024年,全州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分别达62%、65%、68%以上。


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2022—2024年,全州企业文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强化城市功能建设,完善交通、住房、生态、景观、公共空间等城市功能,提供高品质公共服务,以城市品质引人,着力打造最优的宜居宜业环境。2022—2024年,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全面提升。


33. 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归集、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的信用信息。深入实施信用奖惩机制,强化公共信用报告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应用。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业务需求为导向,逐步将纳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进出口、水电气、不动产、知识产权、科技研发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依托全省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广“信易贷”模式。2022年持续扩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范围。2023年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推动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34. 加强惠企政策兑现服务。依托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打通现有工作平台并整合涉企数据,健全与州级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建立统一的惠企政策数据资源目录,实现惠企政策一库汇聚、一键申报。利用大数据技术为企业精准画像,实现政策推送精准匹配,推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服务。2022年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咨询。2023年实现目标政策精准及时推送、动态追踪绩效。2024年实现单一政策平台升级为企业综合性服务平台。


三、工作机制


(一)健全对标提升机制。营商环境评价各指标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作用,紧跟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对标省内外标杆地区先进做法,科学谋划各指标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动态调整各指标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精准做好评价指标优化提升工作。


(二)健全沟通反映机制。不断健全畅通高效的投诉举报受理服务渠道,充分发挥12345热线、营商环境投诉平台作用,确保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处理。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积极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着力解决营商环境领域堵点难点痛点问题。


(三)健全年度考核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州年度综合考评,参照每年省对州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制定考核方案和评分标准,加大重点指标完成情况权重分值,考核结果在全州通报,实现以考促改、以考促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科室,高位推动工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指导;主管领导负专责,从业务层面统筹协调,抓好落实;责任科室负直接责任,从具体指标任务、应对考评等熟悉流程和规范。要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整体合力。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加强协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形成上下齐抓共管、步调一致、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营商环境评价一级指标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责任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协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办理事项多、流程复杂、耗时较长等企业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更加精准地采取更多硬招实招,最大力度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提升效率,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监督问责。各级各部门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督导检查范围,加大对重点任务的督查督办力度,确保任务举措落地见效。对发现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新路子,全面开展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扩大在全社会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充分宣传全州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动员全社会各行各业行动起来,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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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  大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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